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6年7月10日,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曙区横街万华村华茂科技园内。2026年6月,企业完成《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的审查意见,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保鲜盒1800万件、化妆品收纳盒1200万件。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白班8小时工作制,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项目已完成一阶段建设并进入调试运营期,一阶段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31台、粉碎机5台、混料机2台、热转印机3台、冷却水塔1座、空压机1台。一阶段验收产能为年产保鲜盒900万件、化妆品收纳盒600万件。项目实际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白班8小时工作制,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6年5月,企业委托浙江甬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5月2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出具审查意见,文号甬环海建〔2026〕18号;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实行登记管理,本项目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6年6月9日至2031年6月8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30203MAG12UJY96001X。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本项目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为项目一阶段已投入生产的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31台、粉碎机5台、混料机2台、热转印机3台、冷却水塔1座、空压机1台)以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环评文件中其余设备拟在下阶段工程实施,不再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材料、审查意见及现场情况核实,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基本在环评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范围之内,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通过安装的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混料废气、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热转印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性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三)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做好设备固定和减震,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员工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由厂区内的垃圾桶进行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项目运营期间,原辅料拆包及产品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塑料编织袋,临时堆放在厂区东侧的一般固废暂存区,视堆放量不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上门回收。
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东侧的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企业已与宁波甬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协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宁波甬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不涉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无“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等要求,也无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无处理效率相关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浙江诚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1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号JZHJ261508)。检测报告表明:
1、废气
检测期间(6月15~16日),DA00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本次验收废气排放是达标的。
2、废水
检测期间(6月15~16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本次验收废水排放是达标的。
3、噪声
检测期间(6月15~16日),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本次验收噪声是达标排放的。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和实际生产工况核算,项目废气VOCs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报告表的核算总量值,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均妥善处置,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不存在其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环评手续齐备,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建设完备,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已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各项环保要求,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一阶段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活性炭的使用情况,定期更换。建立废气运行台帐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规范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并做好危废转运记录台帐。
3、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完善验收报告,按规范将竣工验收的相关内容和结论进行公示、公开。
宁波睿品之嘉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